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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25年05月22日 08:37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86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0号。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决定相关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十一  招生专业:

2025年学校拟面向山东、河北招收艺术类本科生。招生专业如下:

省份

层次

招生专业

专业考试类型

省统考科类

省统考子科类

山东

本科

(130508-23)

数字媒体艺术

省级统考

5)美术与设计类

77)美术与设计类

山东

本科

130202-03)音乐学

省级统考

1)音乐类

35)音乐教育


省份

层次

招生专业

专业考试类型

省统考科类

省统考子科类

河北

本科

(130508-23)

数字媒体艺术

省级统考

5)美术与设计类

MS)美术与设计类

河北

本科

(130202-42)

音乐学

省级统考

1)音乐类

JS)音乐教育类

(声乐主项)

河北

本科

(130202-43)

音乐学

省级统考

1)音乐类

JQ)音乐教育类

(器乐主项)


十二  招生计划:学校2025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十三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专业成绩认定: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成绩认定方式:山东考生使用2025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河北考生使用2025年河北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要求按照相应省份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2.音乐学专业成绩认定方式:山东考生使用2025山东省音乐教育统考成绩河北考生使用2025年河北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或器乐主项考成绩。考试科目及要求按照相应省份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投档录取规则:

1.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音乐类专业: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省级统考合格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学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2.河北省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学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十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若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十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参加专业复核,经复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十四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五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6)7396602  

监督电话:(0546)7396565

学校网址:https://www.sdipc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dipct.edu.cn/

联系邮箱:zsb@sdipct.edu.cn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0

邮编:257061

二十六  本章程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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